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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觉得我咄咄逼人不敢提意见?
在亲密关系中说“我能不能提点意见”是一种非常愚蠢的错误,挨打都不多。
这事分两层。
第一层,其实你完全可以直接提意见,你可以直接讲“你方不方便每次把要洗的袜子放在洗衣篮里”,“这次的汤我觉得有点咸,放了几小勺盐?三勺的话下次试试2勺”。
你不直接讲,你要在这之前加个“我能不能提点意见”的“开场白”,那么问题就不是你要提的那些意见了,而是你在宣判我有“不允许你提意见”的罪,而且你已经非常伟大的赦免了。
按这个程序,我不但要认罪,还要感谢吾皇的仁德,赶紧跪地谢恩。
是啊,检控、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定罪、量刑、服刑的过程你自己一口气走完,因为你觉得反正是赦免、反正没有实刑、没有罚款,我有啥可不满的,是吗?
这样,明天要是法院给你送个通知书“张三,现判你盗窃加强奸,但特赦不必服刑,你可以写感谢信了”。
你是不是要面北而拜,感谢法官的公正和仁慈?
哪怕你是个陌生人,擅自在我面前卖弄这种“仁慈”你也必须得到足够惨痛的教训。
何况你还在我面前堂而皇之的承诺过爱?
你这什么爱?只要不用刑就可以自由定罪的爱?
这种从真空潮汐中领空涌现的“不杀之恩”,简直堪比美国的印钞术。按这个逻辑我真是分分钟要陷入无限温暖的“宽容”之中。
对不起,这样的独立发行的“不杀之恩券”我这里不但不接受,而且视为对爱的根本性背叛。
这样,我尊重你自己认定这是你的爱的自由,但既然我已知你许诺的爱原来是这样的定义和逻辑,请恕我不能承受。
是我误会了,这一半怪我。
你可以想好要不要继续,但你如果要继续,就要明白对我而言,宽恕只能因经过我认可的公平审判或我自己认同的定罪而生效,知有这样的宽恕才可能得到我的感激和敬爱。
不因这些途径被单方侦查、单方定罪而产生的“宽恕”,不但对我毫无意义,这单方起诉、单方定罪的行为还会构成对我最大的挑衅。
我有义务保护天赐于我的全部自由,这是我因接受这礼物而产生的天然义务。除了历史和命运指定的法官,没有人可以不经我的认可而自动拥有这样的权利。
而所谓的“爱我”,第一个意义就是明确的认知、主动的遵循这个不容挑战的法则。
“能不能提点意见”是一个免罪通知,一个未经我同意的审判产生的私刑的免罪通知。
You, above all people, should have known better.
第二层,许诺了爱的人不能提意见。
因为许诺了爱的人是因为放弃了不满权而获得了优先于一切其他人的善待的特权人物。这份特权本身就是从“放弃不满权”的前提中来的。
因此,许诺了爱的人不能再合法的行使外人视若当然的不满权、抱怨权。
同样的诉求,对于许诺了爱也得到了爱的许诺的人只能走另一个逻辑——
因为你也许诺了对我的爱,所以我有你的特许可以告诉你我的感受。
这跟“提点意见”有何区别?
1)“告知感受”不附带“你要如何改进”的限定性通牒。
它仅限于告知你我的感受。
它不是“你以后少放点盐”,而是“哎呀这对我的口味有点太咸了”。
说“以后少放点盐”,你就是个以爱之名行诱骗的叛徒、骗子,说“这对我的口味太咸”,你就是个相信ta的爱宛如实质的信徒。
叛徒要吊死,骗子要打断腿,信徒却要赐予信心和奖励忠贞。
这中间的区别,你不要不服气,因为你不服气没有用——这个程序是写死在人的指令集里的,所有人类只要会说话,用不着深刻的、自觉的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微妙区别,都会条件反射的、迅雷不及掩耳的给前者挂上绞索、抽出法杖,而对后者拿出纱布和蜜糖。
你能做到只说“哎呀这对我的口味有点太咸了”而忍住本能的傲慢和贪婪,把“你以后少放点盐”吞下去,把决定如何照顾和抚慰你的感受的自由托付给你决意认信的ta,ta不会认识不到这份对自己爱的许诺的决心和对ta的爱的信心的可贵。
虽然不是百分之百,但ta此时用“哎呀呀,我以后少放点盐”来回答你并且以后果然记得如同铭金勒石般深的概率已经是你可以指望的概率极值了。
你们的对话自然会因为你清醒的意识和掌握住的这个分寸有强大的自然规律护航,走向良性方向。
沿着这条路线,对方在得知你的感受后,有极大的概率会问你ta的处置是否能让你满意,并且抱着最纯良的诚意问你“你有什么建议可以告诉我”。
这时候你再去说你觉得怎么办应该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保护你的感受。
事实上,你的建议是否真的客观有效、ta是否真的能执行,根本就不重要。
单凭你们严格的遵循爱的原则完成了这次礼仪,爱的再次确证本身就足以让这件事即使没有解决也会变得无关紧要。
有情饮水饱。
爱是极其强大的东西,由爱而发出的祈祷对人是可以抛头颅洒热血的召唤,只要不违反自然法和天意,总会被听到的人尽最大努力成全,而且哪怕没有回报,仅仅确信自己的所有代价都是为爱付出本身,就足以令应召而来的人抛弃一切怨恨的权利。
前提是你要充分的明白爱到底对人有什么要求。
不信你自己试,试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