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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特刊: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已结出“种姓制度”型恶果

大鹰按:今天高考第一天,这是大鹰高考特刊之一,大鹰衷心祝愿莘莘学子们考出好成绩。高考是人生相对最为公平的一次竞技,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已结出“种姓制度”型恶果(特别部分地区,同样语言居然加20分),拨乱反正势在必行。

一、高考加分的历史

1977年9月,中国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已经停止了10年的全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人才上大学。自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已经历经了41年,其中高考加分的方案也不断的进行调整。

中国的高考加分政策以1978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1978年主要实行“优先录取”政策,1978年后则主要实行“加分录取”政策。

从1983年开始,更是规定对获得地区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以及高中阶段参加地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5名的队员,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考分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可提上一个分数段投档。

1986年,国家教委又规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降低20分投档。

1987年4月27日,国家教委发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其中第35条至第39条,详尽规定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优惠的项目和分值。这一条例奠定了中国高考加分政策的基础。从此,中国高考加分政策成为一项稳定的高考政策延续下来,但对于加分的项目和分值却多有调整,而且调整的幅度很大。

加分条件根据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上述七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曾给满分发奋奖励学生考录签发国外境界名校,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类考生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此外,还有其他可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相关规定,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0年底,教育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2014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将面对“全国联动”的加分瘦身: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部分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的保送资格被取消,加分不超过20分;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保送和加分资格均被取消;体育特长生规定项目为8项,各省(区、市)自选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加分均不超过20分。

2018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据教育部网站信息,依照相关规定,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国家有意减少高考加分,但是这样的高考加分瘦身计划里面,没有删除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

1950****年,教育部在《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中提出了关于高校招生的规定,即“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和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考试成绩虽差,得从宽录取”,这项规定是我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发展源头

教育部在《关于1978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少数民族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分数段,可适当放宽”。随后,在1984年颁布实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200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又对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立法性规定。

二、高考加分之乱现象

有些家长为了高考能加分,会变得极具功利性,从小就要求孩子去学奥数、奥语、奥英,有的家长为了给孩子加分,还发生了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以及违规加分录取等不良现象。

2002年7月,据《河北日报》报道,河北省沧州市纪委、监察局对沧州市计生系统在办理农村独生子女高考优惠加分中弄虚作假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全市352名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中,竟有38名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009年6月,中国青年报披露了辽宁省鞍山市第一中学二级运动员存在的问题,该校1200名学生参加高考,其中二级运动员有153名,其中很多考号相连,据调查,这其中,有的篮球类二级运动员甚至没有怎么摸过篮球。

2009年,全国多家媒体报道了重庆市31名考生民族成分造假事件,其中涉及15名官员子女。2010年重庆市高考报名人数为196759名,高考加分人数为3.37万人,占考生总数约17.19%,意味着近5个考生中就有1人获得加分。

2014年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河南省高考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但体育特长生加分事件余波未平。调查发现,全省今年获高考加分的738名考生中,有445名出自同一场比赛——河南省2013年青少年传统武术锦标赛。这一赛事被指“批发”国家二级运动员。一个比赛出现这么多运动员,确实是批发啊!

很多汉族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子女改为少数民族,进而攫取特权。不是有个落马厅级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把孩子改成少数民族吗?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做,因为这里有世袭的权利和利益。譬如去年有个新闻,湖南某省厅干部被抓,有个罪名就是:替女儿改民族,捞取加分,一个少民身份连省厅级高官都想要啊。多么具有时代感的讽刺啊

我们不禁感叹,为什么这样的事例举不胜数?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加分的政策能够更加容易的让自己的孩子“鲤鱼跃龙门”啊。

二、加分对社会的危害

高考加分原计划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重要补充,对特殊群体一种补偿机制,是实现高校招生多元评价与录取的有效手段。但是高考加分由于缺少规范的操作过程与公开的监督机制,往往成为权力与金钱相互勾结的腐败通道,无权无势者你只能吃大亏,在人才选拔上带来了更大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道。

譬如奥数和体育竞赛加分,但这对没学奥数的、没搞体育的,就公平了吗?自己喜欢,为什么要建立在损害大多数公平的基础上呢?这种伪公平,不该保留,而且最容易被腐败官员和有钱人钻空子。逐步去除一切消极腐败和影响社会公平的东西。

建国已经快70年了,各民族还没有达到“平等”吗?如果说各地区还有“发达”与“欠发达”之分,也不是因为民族之分,而是各地区发展程度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不应该由公民个体的“民族属性”来买单。这也是让印度隐形种姓制度在中国蔓延和发展。譬如某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人士叫嚣“见官大一级”,说明他们很成功地维持了他们的世代优越感,让印度隐形种姓制度在中国巩固、甚至发展,这才是他们叫嚣的底气源泉。西部某区同样的语言,同样的环境,居然加20分,这个加分政策,就是在为少民更方便地压迫当地汉人服务,维持他们的世代优越感。

这就更加证明了高考加分政策是特权,既不能实现结果平等也不能实现机会平等。甚至在局部地区,少数民族加分形成了一个族群对另一个族群的碾压,造成更大的社会不确定。因为将来和平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特别区域安全。

“照顾”一词本身就是歧视。“弱”不是“理”。强弱之分只是天然存在不平衡现象,若想实现全民发展平衡,应在为每个个体提供平等的机会上下功夫,而不是靠后天的“加分”政策作弊来实现纸面的数据发展,虚假的“结果平等”。而作为发展的主体的人本身,却因为种族身份始终存在着“5分、10分、20分”的差距。于是,这种差距在加分政策的保护下继续“世袭”下去,又成为了继续加分政策的理由。然而真正的人的发展却始终无法实现。 

 

仅仅针对民族属性,而他的户籍地,受教育地区在哪里?是否这个政策的实际受益者是来自农村贫苦孩子?还是真正受益者是来自于城市的享受着优良教育资源的少数民族?譬如宁夏公务员加十分以后录取的都是城市回民孩子,甚至是官二代等特权阶级的人,高考通过加20分,985或者211的情况也变得如此。

真正的民族平等,是把所有的人,不分民族都看作是平等的人,大家享受同等的资源,参与同等的竞争,实现平等的发展。因此若要实现平等,重点是机会平等,而不是强行作弊实现“结果平等”。

如果当地不能拿这些资金做正确的事,以实现机会平等、结果平等,那么就用不公平的畸形的加分政策来剥夺主体民族个体的发展权来实现表面上的数据上所谓少数民族发展吗?这样的剥夺,会实现所谓宁夏留住人才,留住人口吸引全国劳动力吗?说到这儿,我又想起来今年两会宁夏发改委主任公开喊话,跟国家要政策要钱,说是要发展宁夏。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国家这么多年来的转移支付都用到哪里去了?当地是如何使用这些资金以发展经济,改变当地人民的受教育状况?为何人才宁愿出去不愿回到宁夏?

某些地区继续放任这种任性做法,当地会有更多汉人改为少数民族,成为能够世代维持优越感的人,成为为少民更方便地压迫当地汉人服务的人。

压迫不仅仅是指一切物质资源上的,更是指公民心理上的。

然而,

为党,为人民,为祖国牺牲的烈士,只加分一代

少民却能世世代代子子孙孙永远加分,凭借的只是个民族身份实现世袭

难道烈士们的鲜血,还不如一纸民族身份值钱?

这是人民共和国,不是封建王朝,怎么能有世袭的铁帽子王???

这是什么?这是隐形种姓制度在中国生根发芽。

三、如何改变围绕高考加分衍生的乱象

首先,我们要明确到底什么样的考生能够获得高考加分?烈士子女应该获得高考加分;边疆、偏远山区、偏远牧区的考生可以加分。

中国建国已经快70年了,只有各地区还有“发达”与“欠发达”之分,各民族还没有达到“平等”吗?因此加分不能用公民个体的“民族属性”来买单。而是按照各地区发展程度不同来衡量。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少数民族,汉族考生也要兼顾到。但是对于同是生活在大城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这些加分改取消就应该取消,教育的环境、资源都是一样的,为什么少数民族考生能加分,其他民族,也就是汉族考生不能加分?难道汉族考生必须永远理解认命于这种毫无意义的不公平?

如果真的想实现少数民族群众的发展,请多在保障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上下功夫,请多在打击非法讲经班上下功夫,请多在保障女童入学率、升学率上下功夫,请在禁止童婚上下功夫,而不是通过加分政策作弊,通过手段不平等来实现虚假的结果平等。手段的非正义永远不可能实现结果正义。这个加分政策只能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

全国只有山东和浙江少数民族不加分,山西省的少数民族不加分,仅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北京从2017年高考开始,少数民族高考加5分,以前是10分。同是一个小区的孩子,上的是同一所学校,在参加高考的时候,合计满分就比少数民族少了5分。我们都知道高考一分之差,可能就导致你上不了你梦寐以求的高校,更何况5分之差?

其次,制定高考加分的制度,要严格规范高考加分的操作管理,对于高考加分政策的各个执行细节必须全程公开透明,便于社会人士对其过程进行监督。

最后,建立高考加分的公示与监督机制,现在的社会是信息技术高度发达、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有了网络的监督,对于参加高考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非常有利于他们端正心态参与公平竞争,和维护自身权益。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教育部昨天(21日)印发通知,对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今年,17个省份将启动高考改革,体育特长生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全面取消。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将有所“收紧”。北京市从原来的10分降低到5分。山东省则从2017年起正式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江苏省从2016年已经把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从10分降低到3分。

关于高考,一定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党,为人民,为祖国牺牲的烈士,只加分一代,但是**少数民族却可以世代加分,**绝不能让大多数人一想到除烈士家属以外的世袭高考加分就感到不公平,而且不能让社会上有权有钱者为了他们的利益固化而随意圈用公共优质教育资源,把名校、名师高度垄断,成了专为有钱人服务的高端市场,高考是为国家而征集全社会的人才,绝不是专为有权有势有钱的极少数人服务的

如果后续取消所有加分,网友们会发自内心来喊句:

共产党万岁!!!

大鹰赤子之心:先天下之忧而忧。

坚持不易,我希望自己能够坚持下去,若坚持不下去,请各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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